三明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(职工申请)
一、申请条件
职工在省内(不含厦门)工作单位变动,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
2.经办人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;
3.调动手续(或录用证明)原件,或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;
2.工作人员核对单位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是否齐全,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,则进一步进行审查;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;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,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。
3.审查通过,完成办理。
四、办理地址及电话
1.办理地址:市区管理部: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层
2.办理时间:市区管理部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3:30—5:00
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请点击>>>三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及乘车路线
五、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:受理后3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受理后1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情况
不收费